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工作,加强沟通与交流,全面提高辅导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促进学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效,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全体辅导员参加例会。例会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持召开。根据需要,可邀请院长、副院长等列席参加。
二、辅导员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每周一上午召开),意在研究工作、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若遇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
三、主要内容
1.传达学校对近期学生工作进行的安排和指示精神;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交流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开展个案的分析讨论,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2.辅导员总结上周所做的工作,并对上周安排的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反馈。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个人的意见。
3.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交流与讨论,在与会同志认真研讨的基础上,主管领导对有关工作和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和处理办法,形成会议决议。辅导员要按决议精神完成好各项工作。
4.主管领导安排本周学生管理工作。
5.辅导员参会的情况(出勤、笔记、交流等)将做好记录备查,并纳入个人考评。
四、会议要求
1.会议严格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和缺勤,考勤记录将作为辅导员的工作量化考核的主要内容。
2.辅导员要对会议内容作详细、如实的记录。
3.会后各辅导员要认真执行工作任务并及时反馈工作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