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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 2024-04-22 15:43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精神,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加强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积极构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长效机制,促进各族学生团结勤奋、矢志奋斗、共同发展,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内容

1.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陕西省关于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

2.及时了解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动态。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少数民族学生的班级、宿舍、食堂,了解和掌握所联系少数民族的思想状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及时了解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业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与少数民族学生联系,多渠道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课外创新实践活动等情况。

4.及时了解少数民族学生的生活状况。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深入少数民族学生的宿舍,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心理健康等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工作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由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党委每学期召开至少一次少数民族学生座谈会,了解少数民族学生情况,检查联系落实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学生工作要求

1)每学期至少与少数民族学生谈话一次,关注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引导、督促他们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2)每学期至少深入学生宿舍一次,关心学生生活情况、条件保障状况和宿舍管理情况。

3)每学期至少到学生食堂与联系的少数民族学生用餐一次,关心学生饮食需要、日常消费情况以及食堂服务质量、卫生管理等情况。

4)注重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及时解决或向上级组织反映少数民族学生的合理诉求,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学生的实际困难。

四、本办法由学院党负责解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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