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学生会是文学院党委领导下的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主席团是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学生会下设文秘部组织部、外宣生活部、文艺体育部三个部门,另设有文学院志愿者支队,负责文学院志愿者的管理与志愿者工作的开展。为了对学生会成员科学管理,保证学生会成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学院效率,同时使学生会各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的领导下和团的组织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地开展工作,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条 充分发挥老师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及时准确地把老师的目标和对广大学生的希望和要求,传达到学生中去,使其理解并变为自觉的行动;同时通过各种正当渠道,将学生们在学习生活中的思想情况以及对学院和学校的建议、意见及时准确地反映给各位老师。积极维护的学校整体利益和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 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及文体娱乐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二章 组织成员 机构 宗旨 职责
第四条 学生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
第五条 学生会组成人员是学生会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及各部门工作人员。
第六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
学生会下设文秘组织部(负责人、工作人员)、外宣生活部(负责人、工作人员)、文艺体育部(负责人、工作人员)。
第七条 学生会设执行主席一名,轮值主席两名,以一学期为轮值周期。
第八条 学生会各成员职责
(一)执行主席
1.根据文学院党团组织的指示、部署,最有效率地完成交代的工作任务,维护学生权益,积极进行学生会的建设,围绕着学院学生工作的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负责学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以及分管部门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日常工作会议,负责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及时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总结,并定期向学生会组织秘书长和学生会全体成员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
3.做好学生会干部的培养、培训工作,组织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评议,监督各部门的活动开展、政治学习及日常教育;
4.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和《文学院学生会工作制度》,向学生会提名学生会干部的人选;
5.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6.完成学院团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主席
1.协助执行主席抓好学生会全面工作,侧重分管部门的工作;
2.主动在学生会例会中向执行主席汇报分管的工作;
3.定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工作小结,给予指导、管理;
4.执行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期间,根据需要代行执行主席职责;
5.完成学院团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文秘部组织部
该部门担负着学生会各部门协调、沟通的重要角色。作为学生会的枢纽部门,它是维持学生会正常运转,加强完善学生会内部建设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在学生会领导下与其他部门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文秘组织部主要工作:
1.负责安排学生会的会议及会务事宜。
2.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和资料存档,
3.负责文秘工作的建设和运转。
4.协助主席团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5.组织成员在辅导员办公室以及系办值班。
6.收集、整理学生会的各种文件,书写活动策划以及活动总结。
7.制作学生会名单、通讯录。
(四)外宣生活部
该部门是展示创意与才华的平台,是突显文学院创意与特色的窗口,也是与其他部门联系紧密,基础而又核心的一个部门。需要配合学校和学院开展各类活动前期宣传、动员工作,为学院学生会开展重要活动提供可靠的后勤保障。积极配合学校“校、院、班”三级联动体系,服务于广大同学,了解学生诉求、维护学生权益。
外宣生活部的主要工作:
1.为学生会内部举办的各类活动进行前期、后期宣传,并在举办活动时进行实时宣传; 为活动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策划、建议和服务。
2.运用多种宣传方法,如:制作展板、进班宣传等,及时有效地传达活动信息和学生会理念。为全系学生第一时间传递学校发布的信息,并及时反馈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与其他部门共同开展内部建设活动,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使学生会的工作更好、更有效地完成。
4.在学生会组织秘书长和主席团的指导下,分工负责学生会开展的每项活动的后勤工作。运用新思维、新想法开展充满院系特色的活动,调动大学生的生活积极性。
5.做好学生会外宣生活部每项活动组织和策划,提前做好策划工作。负责学生会承办各项活动结束后的活动反思、总结工作。
6.在学生会每项活动进行中积极配合各部完成活动场所的提前布置、秩序的维持以及活动结束后的场所清理。
7.积极完成主席团分配或团总支书记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文艺体育部
该部门是以“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丰富广大同学业余文化生活”为宗旨,积极、活泼、有效的开展各项校园文艺活动的职能部门。其肩负着丰富校园艺术文化生活的重任。主要负责组织文学院学生各项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给大学生一个展现热情活力和青春魅力的舞台。 围绕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丰富课余文化生活的主题,提高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以促进学生全方位发展。
文艺体育部的主要工作:
1.组织开展好各类校园文化艺术节。组织编排文艺节目,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文艺演出及比赛。文艺汇演等大型庆典和节日庆祝活动的准备和组织工作。
2.举办各种文艺讲座和文艺演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引导学生提高艺术品位,陶冶情操。
3.培训文艺活动骨干,做好文艺普及工作。
4.协助学生会做好相关社团的日常工作。
5.协助院体育部组织和协调各类重大体育活动。
6.协助举办活动的部门布置活动会场和相关工作。
7.与其他学院学生会、体育学院师生建立密切联系,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比赛活动。并对各个班级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同学组织相关训练。
第三章 职责
第九条 文学院学生会各级组织和会员坚决服从和维护党的领导,并在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负责人均应民主协商选举产生。
第四章 例会制度和工作制度
第十条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文学院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制度。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十一条 会议制度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分管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十二条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文秘组织部。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五章 干部的任免和考核制度
第十三条 为加强学生会的自身建设,规范学生会工作,调动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制定学生会人员考核制度。
(一)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二)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三)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四)认真参加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第十五条 奖惩标准
(一)奖励: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工作人员,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工作人员”。
(二)惩罚
1.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1)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2)开会不认真者 。
2.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1)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2)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3.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4.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5.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