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教师参与学生学习、管理等各项工作,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动员全院教师关心学生成长,发挥第二课堂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促进学风建设,现就我院教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内容
(一)参与指导学生大创项目。教师根据本专业或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在学生参与国家级、省级或校级学生大创项目中,应积极给予学生项目的指导与培育。
(二)参与教育生产实习。学院目前处于应用型大学的转型期,“校—地—校”的实践育人模式在汉语言文学专业建设中尤为重要。我院将加大力度鼓励教师每年参与学生教育见习与实习工作,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两年内至少参与教育实习一次。在实习期间工作认真、敬业负责的教师,将根据学校名额优先考虑优秀实习工作者。
(三)指导学生学年或毕业论文的设计与写作。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在每年的毕业论文设计与指导中须完成以下工作:负责组织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与开题工作;在论文撰写过程中的答疑解惑与完善论文框架工作;学生学年或毕业论文的修改工作;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成绩的评定与评建总结等。
(四)在学生中开展本专业或跨专业的学术讲座与沙龙。教师应积极参与神禾大讲堂等学术活动,广泛开展学术交流。讲师及以上教师应结合专业教学,在学生中积极开展青年学术沙龙、新生专业导航等专业学术讲座或沙龙活动,以拓宽学生的专业学术视野。
(五)参与学生社团、课外兴趣小组、学生讲座、戏剧节等各项学生活动。学生各项活动的开展与教学工作的提升是彼此促进、相得益彰的关系。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各类学生活动的指导工作,如教师担任活动的评委成员、学生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指导者等。
二、对于积极参与学生活动指导工作的教师,在考核评优、岗位聘用、外出学习交流、项目申报等工作中优先考虑。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竞赛奖励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三、文学院党委、团总支、学生会以及各班级要大力支持和协助教师指导学生工作的开展,并努力为指导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四、本意见经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于2018年9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