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为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工作水平,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文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辅导员进宿舍制度
辅导员进学生宿舍是为了更好地了解、掌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把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有机结合起来,遵循学生工作的规律,适应新情况对学生工作的新要求,扎实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一)工作职责
1.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对待学生工作;加强自身修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随时关心和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2.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及时处理学生公寓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防止事态扩大,积极配合做好善后工作。
3.深入学生宿舍,熟悉所管辖宿舍学生的基本情况;接待学生的来访,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及时收集和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4.了解特殊学生(如贫困生、学习成绩差、存在心理问题等)的基本情况,通过开展广泛谈心活动,做好他们的思想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5.做好学生在宿舍区违纪情况的处理和记录,对违纪学生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多次违纪或不听教育的,要及时向院系报告。
(二)工作要求
1.辅导员每周至少进宿舍三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做好情况详细记录,将重要事情备案,并及时处理;每周三下午宿舍开放日,由系领导带队进宿舍进行全面检查。
2.开展工作时须注意良好的形象,要热情向学生解释和回答问题,多渠道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3.不得以休息为由拒绝学生来访,同时应确保通讯畅通,以便遇突发事件时及时联系。
4.每周一辅导员例会时,各辅导员汇报上周进宿舍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和工作效果,研究工作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
二、辅导员宿舍值班制度
辅导员宿舍值班是严格贯彻学校有关要求的具体举措,能够切实增强我系学生工作“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功能,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用心服务学生”的目标,并及时有效解决学生管理与服务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好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一)工作职责
1.值班辅导员要做好学生宿舍用火、用电、熄灯、返校等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2.值班辅导员负责检查学生在宿舍内学习的情况,督促学生充分利用好自习时间认真学习,形成良好的学风。
3.负责协调、处理值班期间学生的各类事件;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赶赴第一现场,并根据情况向学院领导进行汇报,联系相关辅导员解决。
(二)工作要求
1.每位辅导员按照值班表安排在宿舍住宿值班,每天至少安排1名辅导员负责宿舍夜间值班工作。
2.值班期间要做好值班记录,明确存在的问题及其问题处理情况的交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3.值班辅导员应认真履行值班纪律,值班期间通讯保持畅通;辅导员因故不能值班的,应提前向主管学生副书记请假。
4.严格执行“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因值班人员擅离岗位造成的工作失误或责任事故,由值班人员负责。
三、工作考核
文学院党委不定期对辅导员进宿舍和宿舍夜间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将作为辅导员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