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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关于实行”无手机课堂“试点的通知 陕师院中文学〔2018〕1号

时间: 2018-04-27 17:26

陕师院中文学〔2018〕1号

中文系关于实行”无手机课堂“试点的通知

为进一步严肃学生风纪,加强学风建设,创建良好的课堂秩序和学习氛围,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我系管辖的部分教室进行试点,设立“无手机课堂”,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设立“无手机课堂”范围

第一教学楼A201、A203、A205、A207、A209

二、“无手机课堂”管理规定

1、教室内设置手机收纳袋,凡来教室上课的班级,上课前由任课教师和班委负责监督学生将手机关机或静音并放入手机收纳袋。

2、手机存放时,按学生学号顺序存放,存取时由班委监督,防止错拿。

3、手机存取应在课前、课后进行,上课期间不允许善自取出。

4、未按规定存放手机,且课堂上发现使用手机的(手机开机即可视为使用手机),手机由辅导员暂扣,该课时授课教师按缺勤处理,同时给予全系通报批评。

5、学生应遵守“无手机课堂”管理规定,若因收缴手机问题与教师、班委发生冲突的,系内将进行严肃处理。

6、系内将对“无手机课堂”的上课情况进行随机检查,若发现不遵守规定的,按上述第4条处理。

三、其他

1、“无手机课堂”本学期为试点运行,从2018年9月起将全面在全系内推广实施。

2、“无手机课堂”的授课教师和班委应负起责任,严格课堂纪律。授课教师带头遵守规定,手机确保关机或静音状态。班委对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将作为个人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3、由系团总支在全系学生中发起题为“把手机放入口袋,把知识装进脑袋”的无手机课堂活动倡议,教育和引导学生严格课堂纪律,提高学习效率,保证教学质量。

中文系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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