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院领导接待日管理暂行办法
2022-04-11 14:08  

文学院院领导接待日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畅通学院与师生的沟通联系渠道,深入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及时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团结、和谐、文明的办学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形式

1、接待日接待:由院领导每周轮流接待师生来访,听取和处理师生来访反映的问题。

2、信箱接待:设立院领导信箱(置于学院公告栏处),同时设置电子信箱(ssywxy2022@163.com),受理师生来信。

二、接待日的时间、地点

1、时间:学院领导接待日原则上安排在每周四下午14:30至16:30(寒暑假除外,节假日顺延),遇有重要紧急信访接待问题可随时接待。

2、地点:博文楼D307办公室

三、接待对象

文学院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以及关心支持文学院发展的其他人士。

四、受理范围

1、有关学院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决定的意见、建议或咨询;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2、对加强和改善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以及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的意见、建议或问题;

3、对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安排方面的意见、建议或要求,以及师生的思想动态和院系工作的热点问题。

4、对学院有关教学科研、学生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或问题;

5、对学院各级党组织、各系部在保障党员权利和教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或需要反映的情况。

6、师生个人在学习、生活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需要组织或领导给予帮助解决的事项。

五、接待来访要求

1、接待日安排定期在学院网站公布,安排的院领导若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由学院办公室于该接待日前一日在学院网站上发布相应通知。

2、学院领导接访时,要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或协调解决师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对于无法现场解决的问题,应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明解释工作,及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向有关人员进行反馈。

3、学院领导接访时,应做好接访记录,认真填写《文学院院领导接待来访登记表》。接待记录由学院办公室保管,并负责对有关事项进行及时督办。

4、来访者需按时到接待地点反映问题。反映问题时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不得无礼取闹,妨碍正常的办公秩序。

5、接访者要自觉保守秘密和隐私,不得随意扩散来访者反映的内容。

6、学生有生活、学业方面的问题需要与指定学院领导或教师进行面对面交流的,可通过辅导员老师进行预约,安排落实接待事宜。

六、本办法自学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之日起执行,原《中文系系领导接待日制度》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文学院院领导接待来访登记表》

 

文学院党委

2022年4月1日


附件:

文学院院领导接待来访登记表

接访日期:    年   月   日

来访人姓名


联系电话


反映问题类别


来访时间


接访领导姓名


职  务


主要来访事项或诉求


接访人

处理意见


处理结果

跟踪反馈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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