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全面发展创新人才的迫切需要,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内容、途径、方法上的延伸、拓展和补充,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第二条 建立系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负责学生心理状态调查排查、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一般心理问题的咨询与辅导,形成心理健康教育“系级——辅导员——心理委员三级教育体系”。
第三条 不断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保障机制,保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需的工作经费和条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第四条 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工作,提高学生心理调节的能力,培养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第五条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则
(1)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2)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更要根据学生不同情况,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3)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练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4)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生心理调适能力。
(5)坚持解决心理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为大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第六条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
(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大学生认识健康心理对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
(2)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和途径,帮助大学生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有效开发心理潜能,培养创新精神,使学生的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协调发展。
(3)解析心理现象,帮助学生了解常见心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其表现,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心理问题。
(4)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帮助大学生消除心理困惑,增强克服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珍爱生命、关心集体,悦纳自我、善待他人。
(5)预防学生由于心理困惑引起的突发性事件,充分利用学院支持等资源,进行必要的危机干预,消除由心理困惑而引发的各种突发事故的隐患。
第七条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在建设、立足教育。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内容纳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按照学校要求开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讲座和教育活动。
第八条 通过课堂、讲座等形式传授心理调适的方法,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使大学生学会自我调适,通过提高广大学生的认知水平,掌握心理应激的规律,不断完善个性品质,帮助大学生对现实生活和自我成长的各种问题做出正确的、适度的心理反应。
第九条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是全系教职工,特别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要结合教学工作过程,渗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的内容。辅导员不仅要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作用,而且也要在增进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中积极开展工作,班干部因发挥相应作用。
第十条 严格区分学生一般的心理困惑、心理障碍与精神疾病等特殊问题的界限,必要时,要与家长取得联系,个别学生要及时转介到医院诊治。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文学院负责解释。